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建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建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论文文献综述)

余林[1](2020)在《所得概念的所得税法视角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形式的日趋多样化,我国逐步成为税收国家。税收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所得税因其税基广、只对净收益征税等特点,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得税逐步成为我国的重要税种。目前我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日益提升,2017年已经超过30%。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不仅关系着国家税收,而且关系着每一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所得”作为所得税之核心、课税之标的,其决定了征税范围,税务机关据此征税,纳税人据此缴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对我国所得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性文件的全面梳理,发现在我国所得税法中所得概念还存在着所得概念使用不尽规范、所得概念范围不敷应用、所得概念标准不够明确、所得概念与收入概念存在混用等突出问题,导致实践中国税总局对所得税的批复、通知过多,严重影响所得税法的安定性、可预测性,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纳税遵从度。关于所得的学说主要是“来源说”和“净增值说”。随着经济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净增值说”因为只对净增值部分征税,而且所得范围更广,因而更具合理性。从量能课税和可税性的角度论证所得的概念以及非法所得的可税性。从税法理论、税法文本和税收执法中提出我国所得概念的完善措施,主要包括所得概念的统一化、规范化和确定化,以期所得概念更加完善、确定和可预期,更好的发挥所得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王国林[2](2019)在《进项税转出有学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一规定意味着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有销售比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3](2019)在《咨询服务台》文中提出满足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4月未计提,5月份可否一并加计抵减?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张彤[4](2019)在《中国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以Y公司为例》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由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企业经营面临更大的挑战,企业开始更加注重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内部控制,降低成本费用。而税务风险作为企业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如果因为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体系进行税务风险管理,或因为不够重视税务风险致使企业承受不必要的税务负担,甚至带来严重的社会声誉、资产的损失,最终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合资铁路公司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降低铁路建设和日常运营成本,逐步开放铁路投资与运营市场的一种尝试,在兼具一般铁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同时具有特殊性。因此,本文以我国铁路运输企业整体经营情况为基础,重点着眼于合资铁路运输企业,选取Y合资铁路运输企业为研究对象,希望能够通过合理的税收风险分析和预防,一方面防止企业偷、漏税行为带来的税收违法成本增加,另一方面降低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企业发展指明方向,同时也为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的税务风险防控提供参考。首先,通过分析研究文献,发现关于铁路运输行业税务风险研究少之又少,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税务风险研究更是寥寥无几,在理论研究中常被忽视;其次,通过对Y公司案例背景阐述,对其2015-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纳税情况中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定性分析确定Y公司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最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结合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从两个角度出发去构建Y公司新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税务风险管理岗责体系、税务风险信息交流体系、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和税务风险管理监督体系等;二是分税种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和发票管理等。综上所述,本文主要研究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的税务风险,填补了铁路运输行业理论研究的空缺。通过运用内部控制理论、“税收链”思想与税务风险管理理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备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也为其他企业、行业提供借鉴。但是,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由于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局限,存在对基层调研不深入的问题。同时Y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尚处于初步阶段,在部分细节问题上的处理略显粗糙,还需要通过实践来验证其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沈阳市人民政府[5](2018)在《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惠企政策清单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沈政发[2018]2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打通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力破"中梗阻",切实解决一些政策"中看不中用"的问题,确保市政府政令畅通、说到做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真正让企业和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

刘玉敏[6](2018)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得”的界定》文中研究说明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核心,其概念不明的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公平和税法的安定性。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综合税制改革背景下,个人所得税综合的所得边界我们不得不正视这一问题。所得,天然地是一个务实的、充满政策性的复杂概念。“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不同国家在不同时代对所得的界定不同,其背后的考量,是当下明确我国个人所得税所得界定时得以借鉴的财富。所得税源起国外,各国税法学界对于所得概念早有探讨。农业社会为背景的源泉所得学说明确了“课税不侵及税本”的理念,但“资本——所得”分立的原则使得所得范围狭窄,难以符合税收公平;市场所得学说以市场交易为所得基础,有利于征管便利,但局限在纳税人以营利为目的的交易,又难以避免所得范围过窄的问题;净资产增加理论将所有的资产净增长纳入所得,有利于税收公平,但其涵盖范围过大,难以全部实践。结合个人所得税最突出的税法特质,即税收公平,个人所得税法以净资产增加说为所得的基础概念,对此进行限缩之后更符合个人所得税中的“所得”:特定时间内取得的可用货币衡量的净收益和净财产的客观流入,而且必须是增强个人负担能力的所得。每个国家的税收体系不同,各有特点,所得界定需要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和现实问题,进行充实和调整。但这一调整必须基于个人所得税法最重要的原则,即税收公平。自1949年至今,我国个人所得税范围不断扩大,仍可涵盖于限缩的净资产增加说之范围。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规进行梳理,从一般条款、列举条款和否定条款的内容做进一步分析,所得的界定需要强调:排除财政补贴征税,确定受赠所得应该征税,明确所得发生时间点和计算的时间单位。应用限缩的净资产增加说这一所得概念对个别收益的可税性进行判断:资本利得属于征税范围,但是需要注意资本长期持有的通货膨胀问题和累进税制下一次处置金额过大的不利影响。损害赔偿的可税性要分类判断,根据替代性原理,区分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只有财产赔偿中针对所失利益的部分才征税。微信赞赏所得作为一种新型所得,因其所得性质判断困难,在目前分税制背景下,难以对其征税;根据限缩的资产增加说概念,微信赞赏所得理应属于应税所得。通过分析个例,对所得概念应用,也从结果上证明了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应以限缩的净资产增加说这一所得概念对我国所得税法中的征税范围进行调整,将资本利得、财产损害赔偿和微信赞赏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在明确所得概念的基础上,明示公众以其作为标准对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问题作出法律解释,并一以贯之,实际上为“其他所得”的扩展圈定了范围。依此对当下所得税所涉及的数目繁多的法律解释进行梳理,有利于当下征税的税目更加具体明确。同时,民众参考所得概念,有利于其对新型所得征税与否有所预期,更好地安排自己的经济生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7](2016)在《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刘佐[8](2015)在《2014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文中指出本文梳理了2014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内容涵盖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农业、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流通、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区域发展,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等十一个方面。

刘佐[9](2014)在《2013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文中提出2013年,为了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宏观管理,发展经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等各项事业,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完善税收法制,中国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方面采取了许多重要措施,本文从以下十一个方面进行了梳理:(1)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2)农业、能源、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3)资源、环境保护;(4)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5)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6)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7)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8)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9)区域发展;(10)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11)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刘佐[10](2014)在《2013年税收政策与制度调整概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3年,为了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宏观管理,发展经济、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和卫生等各项事业,合理开发和保护资源,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完善税收法制,中国在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重要措施: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论文提纲范文)

(1)所得概念的所得税法视角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所得概念之理论争议及评析
    (一)主要所得学说及评析
        1.国外主要所得学说及评析
        2.国内所得学说及评析
    (二)所得的分类
        1.经营所得
        2.劳动所得
        3.投资所得
        4.资本利得
二、我国所得概念的法律梳理及问题
    (一)我国税法中所得概念的法律梳理
        1.所得概念的法律梳理
        2.所得概念的梳理分析
    (二)我国税法中所得概念的问题解析
        1.所得概念的使用不尽规范
        2.所得概念的范围不敷应用
        3.所得概念的标准不够明确
        4.所得概念与收入概念存在混用
三、我国所得概念的税法论证
    (一)所得是量能课税的基础
        1.量能课税的应然状态——能者多劳
        2.所得来源不同下税负水平的实证分析
    (二)所得是可税性理论的基础
        1.可税性的内涵释明
        2.非法所得的可税性分析
四、我国所得概念的完善路径
    (一)税法文本中所得概念的统一化
        1.所得概念理论界定的统一化
        2.所得概念与收入概念法技术表达的统一化
        3.所得额计算方法统一化
    (二)税法文本中所得概念的规范化
        1.我国所得概念立法设计的规范化
        2.我国所得概念标准确定化
    (三)税收执法中所得概念的确定化
        1.其他所得概念的确定化
        2.所得项目规定的确定化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4)中国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以Y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税务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
        1.2.2 中国铁路运输行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实践研究
        1.2.3 文献评述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1.4.1 可能的创新点
        1.4.2 存在的不足
2 Y公司案例背景介绍
    2.1 组织机构设置
    2.2 经营情况
        2.2.1 营业收入
        2.2.2 主要资产情况
        2.2.3 主要成本费用构成
    2.3 纳税情况
        2.3.1 增值税纳税方式
        2.3.2 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纳税方式
        2.3.3 企业所得税纳税方式
        2.3.4 个人所得税纳税方式
        2.3.5 其他税种纳税方式
3 Y公司税务风险及成因分析
    3.1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
    3.2 企业税务风险实地核查
    3.3 Y公司税务风险成因分析
        3.3.1 税务风险管理机构和岗位人员缺乏,岗责不明确
        3.3.2 税务风险识别、评估和预警体系缺乏
        3.3.3 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不完善
        3.3.4 忽视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
        3.3.5 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流于形式
4 Y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体系设计的相关理论
    4.1 理论依据
        4.1.1 内部控制理论
        4.1.2 “税收链”思想
        4.1.3 税务风险管理理论
    4.2 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4.2.1 总体思路
        4.2.2 基本目标
5 Y公司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设计
    5.1 总体框架设计
    5.2 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一: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5.2.1 税务风险管理岗责体系
        5.2.2 税务风险信息交流体系
        5.2.3 税务风险控制体系
        5.2.4 税务风险管理监督体系
    5.3 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二:分税种管理体系
        5.3.1 增值税风险管理体系
        5.3.2 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体系
        5.3.3 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体系
        5.3.4 其他税种风险管理体系
        5.3.5 发票管理风险管理体系
6 结论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6)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得”的界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问题提出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 所得概念之初立:以所得理论为基础
    第一节 所得理论梳理及评价
        一、源泉所得学说
        二、市场所得学说
        三、净资产增加说
    第二节 所得理论选择:限制的净资产增加说
        一、限缩的净资产增加说之合理性
        二、限缩的净资产增加说之初立
第二章 所得概念之重塑:结合中国个税现实
    第一节 纵向对比:个税中“所得”的立法演进
        一、1949-1980年个税的“所得”
        二、1980-1992年个税中的“所得”
        三、1993-2018年个税中的“所得”
        四、小结:逐渐扩张的所得范围
    第二节 文本观察:基于个人所得相关条款的分析
        一、一般条款
        二、列举条款
        三、否定条款
    第三节 限缩的资产增加说之再明确
        一、所得内容明确
        二、所得时间判断
第三章 所得概念之实践:争议所得个例分析
    第一节 资本利得
        一、我国立法现状
        二、存在问题
        三、问题解决
        四、小结
    第二节 损害赔偿
        一、我国立法现状
        二、可税性讨论
        三、小结
    第三节 微信赞赏
        一、微信赞赏
        二、可税性讨论
        三、税收定性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7)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税收减免核准
第三章税收减免备案
第四章税收减免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8)2014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二、农业、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
三、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
四、流通、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
五、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
六、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
七、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
八、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
九、区域发展
十、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
十一、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9)2013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二、农业、能源、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
三、资源、环境保护
四、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
五、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
六、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
七、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
八、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
九、区域发展
十、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
十一、税收法制和税收管理

(10)2013年税收政策与制度调整概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宏观政策和重大改革
二、农业、能源、交通、通信和基础设施
三、资源、环境保护
四、对外经济往来和国际税收关系
五、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
六、房地产、金融、保险和证券
七、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和宗教
八、教育、文化、宣传、卫生和体育
九、区域发展
十、其他重要税收政策和制度调整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论文参考文献)

  • [1]所得概念的所得税法视角研究[D]. 余林.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2]进项税转出有学问[J]. 王国林. 税收征纳, 2019(08)
  • [3]咨询服务台[J].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税收征纳, 2019(08)
  • [4]中国合资铁路运输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以Y公司为例[D]. 张彤.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5]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惠企政策清单的通知[J]. 沈阳市人民政府. 沈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13)
  • [6]个人所得税法中“所得”的界定[D]. 刘玉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7]税收减免管理实施办法[J].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18)
  • [8]2014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15(08)
  • [9]2013年中国税收政策与制度的重要调整[J]. 刘佐. 经济研究参考, 2014(15)
  • [10]2013年税收政策与制度调整概述[J]. 刘佐. 财会通讯, 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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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建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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