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陈旻[1](2016)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外会计报表的会计调整项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鉴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主体所在地和企业经营所在地的不同,企业需要针对不同的会计报表使用者编制不同口径的会计报表。在不同口径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同一个交易事项,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财务结果,这使得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提出了质疑。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外会计差异的比较与协调也成为了许多研究者的课题。现阶段,许多学者都将研究内容集中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以及趋同性的分析上。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即“新准则”的出台,中外会计准则的差异已经越来越小,趋同性也越来越高。但是在会计实务中,中外会计报表却仍然存在着很多差异。因此,本文尝试从会计实务领域出发,分析外商投资企业中外会计报表的会计调整项种类、产生原因和账务处理。通过列举多个外商投资企业中外会计报表的会计调整项,进一步详细分析会计调整项的内容、原因、具体账务处理和会计影响。最后,对于在会计实务中进一步协调这些调整项提出建议,包括进一步加强准则的趋同性、企业信息系统的兼容转换以及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能力等。希望能够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有助于未来会计实务的国际趋同,使得我国会计环境更加包容并济,为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陈刚[2](2013)在《《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讨论》文中指出文章依据现有会计准则、制度和法律法规,针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型企业会计能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同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进行了前瞻性的理论探索和实务论证。

黄韬[3](2013)在《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股权投资是一种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投资行为。股权投资在成功募集股权资本后,以盈利为目的,以未上市企业股权(包括上市公司非公开募集的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由股权投资专门人才负责股权投资管理,在约定时间内选择适当时机退出完成获利。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连结金融资本与实体企业的纽带,是一种功能特殊的创新性投资工具,它能将具备投资需求的金融资本配置于最具潜力和生产效率的那部分实体企业,从而有效解决企业融资比例不协调这一困境,促进我国的资本市场的成熟,降低金融风险。股权投资基金涉及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本文取其中与股权投资行业结合最为紧密的一环,即基金募集法律问题进行展开,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至少包括基金组织形式、基金参与者的规制、基金不同募集方式面临的不同法律监管、基金税收法律制度等重要问题。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在中国存在若干种不同译法,而最佳译法应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对“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投资行为,这也是它区别于其他投资基金的本质特征。包括中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国家的股权投资活动是一种典型的商事委托代理法律关系。股权投资行为作为一种典型的商事代理行为,其除了具备民事代理一些主要特征之外,更多地体现了商事代理的特征。本文从投资人安全和收益保障、投资人和管理人的角色定位、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组织结构成本、适应股权投资行业的行业规律、获取资本的便捷程度等六个方面对四类基金组织形态即自我管理型公司制、委托管理型公司制、信托制与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了全面比较,并得出结论: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有限合伙制从总体上优于公司制和信托制,它更好地解决了投资人安全和收益保障、投资人和管理人角色定位、管理人激励约束、组织结构成本最优等一系列核心问题,更为符合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内在需求;也正缘于此,有限合伙制得以在国际范围内成为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模式。合格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是股权投资基金法律规制的关键。股权投资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基金参与主体,或者说,把合格投资者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法律规制做到科学合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问题均可得到解决。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思路,可以将投资者净资产标准与资产规模相结合,并定期审视其资产变化情况作出动态调整,放弃我国现有的静态出资门槛制度。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规制,本文认为基金管理人应当拥有一定数量具有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并从必要条件与限制条件两方面对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进行约束要求:将基金管理人的净资产与其资产管理规模相挂钩,保持风险可控,基金管理人还应当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非公开性、募集对象具有特定性等法律特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应当抓紧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抓住基金参与主体比强调基金投资方向更为重要,只要科学合理地规范好合格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就可以解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大部分问题,而基金投资方向,则可以放手交由市场自由约定。对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要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应规定私募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且为具备一定门槛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否则很容易使得投资风险向社会扩散,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于投资者人数的统计可采用累计制,以任意6个月为周期,限制基金发行对象的合并计算不得超过200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同时,加强对私募所得资金的监管。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出现代表了行业的最新趋势。随着黑石、KKR、凯雷等一批股权投资国际巨头纷纷走向公开上市,公众心目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传统印象再一次被颠覆。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至少包括基金上市、管理机构上市以及基金与管理机构混同上市三种类型。随着全球范围内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上市的规模化、常态化,最终促成了标准普尔上市PE股权指数的建立。由于各国企业组织形态立法不同,因此各国上市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选择呈多元化态势,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组织形式偏好。从上市动机分析,股权投资机构更多是为了应对激烈竞争、留住核心员工,完成高管套现、募集业务资金等商业目的。中国曾出现过股权投资机构上市的雏形,但目前资本市场更倾向于新设子公司模式从事股权投资活动。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有: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现行会计计价方法会抑制早期企业投资。在对股权投资企业上市问题有了全面深刻认识之后,为更好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在促进经济机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独特作用,应对现行相关法律制度做系统性的修改和调整。税收问题是在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根据美国的相关经济数据,包括资本利得税在内的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直是影响股权投资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内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三大板块详细讨论了中国当前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制度,并提出了梳理股权投资行业税政,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的立法建议。完善我国股权投资募集法律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步伐,酌情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对各类组织形式的基金尽可能给予同等法律待遇;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注重对管理人规范和引导;允许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渠道募集资金;梳理股权投资行业税收政策,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

孟庆丽[4](2009)在《新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影响研究》文中指出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标志着中国从此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其中对外开放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产物应运而生。也就是1978年后中国政府允许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投资举办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种经济实体就是外商投资企业。财政部在改革开放的30年里先后发布了4次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程度的日益加深,这就使会计准则体系必须适应经济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的要求,促进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因此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本文重点研究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首先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适用的法律规范做一简要介绍,然后对新准则在结构概念框架具体准则三个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进行概括分析,随后对新准则国际趋同给外商投资企业影响进行三个方面的具体论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真实反映交易实质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状况和和经营成果,并且有助于准确预测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核算更为简单,可以提供更为全面、有用的所得税会计信息,可以提高所得税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促使对企业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评价;新固定资产减值准则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新固定资产准则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具体界定标准,充分揭示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现有状况和规模。最后结合笔者所工作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实例分析,通过分析新准则执行前后中方账和外方账的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差异得出结论: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大大简化了外商投资企业调整外方账和中方账差异的调整分录的编制工作量,简化了财务核算工作;财务会计报表充分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有助于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龚翔,冉明东,许家林[5](2008)在《会计法规改革三十年:产权保护的明晰与泛化》文中指出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会计法规改革,形成的产权保护机制不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得以不断拓展;最主要的特征是由产权保护对象的模糊性,演化为对国有经济产权主体权益的集中保护,并最终实现了以各类产权主体跨所有制形式和地域性质的泛化性权益保护,使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均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谭伟[6](2008)在《中国企业避税治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试图回答三个问题。第一,什么是避税?第二,避税是否可以被规制?第三,怎样规制避税?按照回答这三个问题的逻辑顺序,形成了本文的总体篇章结构,即形式研究框架。第一章导论,介绍选题意义、进行国内外研究综述并明确避税概念,回答什么是避税的问题。第二章论述避税可规制性,认定避税属于脱法行为并得出企业避税可以通过动态立法或者法律解释渠道被规制的结论,回答了第二个问题。第三章论述了评估企业避税现状的最优方法,并从总体估计、企业规模、避税方法等角度研究了中国企业避税现状。第四章透过现象挖掘本质,对中国企业避税现象的成因进行了探讨。包括企业避税内因及其形成机理,外因及其影响方式。第五章进行了企业避税治理的国际比较。第六章从加强社会税收意识形态建设、完善税收法制和收费制度以及改进税法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治理企业避税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其一,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中挖掘出形成企业避税内因的四大根源,即“合理的委托——代理机制”等四大机制,并进一步研究了其具体构造以及形成企业避税内因的作用机理,从而勾勒出避税“经济人”——企业的轮廓;同时,将此概念进一步延伸运用于税务机关,描画出反避税“经济人”——税务机关的形象。上述研究构成了本文的实体研究框架,本文有关企业避税激励问题的探讨和避税治理的政策建议,都是在此研究框架下展开的。国内避税研究领域中,类似的系统化研究比较少。其二,立足避税治理的需要,研究了偷税概念的重构问题。第一,从现实角度分析了现行偷税概念造成的偷税“泛化”现象,并分析了这种“泛化”对于避税治理的影响;第二,从税会差异角度指出税法中偷税概念的缺陷。综合前述二者,本文提出了重构偷税概念的命题;第三,给出了重构偷税概念的政策建议,并且结合对转让定价税制等的研究,具体论述了偷税概念重构对于避税治理的影响。其三,本文还从避税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以及税法实施机制层面,论述了宪法、税收通则法、税法行政解释机制、政府与税务机关政绩考核机制、税务行政管理机制等与避税激励以及避税治理的联系,这些研究同样构成了国内避税研究领域的尝试性探索。

刘湘玫[7](2007)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分析》文中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正值时机,如何适应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税收竞争的趋势,保护企业利益、提升企业竞争力,这些都是新一轮改革中要考虑的问题,也是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及价值取向。公司治理则是当前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经济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而企业所得税通过多种途径影响企业的各种行为,对公司治理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在公司治理的框架中,企业所得税就被定位为公司治理的外部法律制度之一。因此,本文基于公司治理视角,从一个特定角度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完善进行研究。新《企业所得法》已经在2007年3月正式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税收要素(比如,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规定为企业的公司治理创造了比较好的制度环境。但是《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和条例》还在制订之中,并且实施细则的制订是一个不断改进、调整的长期过程。结合本文的基本论点,即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治理的一项外部法律制度,笔者建议政策的制订者不能忽视税制对微观企业主体所造成的影响,应该合理设计企业所得税税制,使其有效地引导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向好的方向发展。本文分为七章,围绕企业所得税税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展开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分析:第一章是论文的导言部分。主要对选题背景与意义、文章的研究范围及涉及的基本概念、本文总体思路与框架安排和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进行介绍。第二章是文献综述。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是一个涉及企业所得税改革、公司治理、经济全球化背景的跨学科的研究课题。本章旨对本研究的这些理论背景进行简单的介绍、评述,从而总结出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框架设计。第三章是论文的理论分析部分,阐述了公司治理与税制的基本关系。这一基本关系表现为两大点,一是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治理的外部法律机制之一,二是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的费用,影响企业内部多种决策,进而影响其他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与运行。这一部分探讨了企业所得税对与公司治理联系最为紧密的公司行为的影响:一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股利、利息的重复征税问题对资本结构的影响;二是企业所得税中并购税制对企业兼并的影响;三从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的角度研究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协调。第四章和第五章是论文的现实分析部分。其中第四章在介绍了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史沿革之后,分析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对财务政策、企业并购及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影响。结论是,由于现行的法规主要是出于财税角度设计,忽视了税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对公司治理的负面作用。基于研究中所涉及的数据和资料的可获得性,本章主要以中国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察现行企业所得税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第五章则对2007年3月的“两税合一”的改革背景、主要内容及其将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已经通过,但是企业所得税的实施细则及条例的制定还将不断改进、调整。于是在接下来的第六章,笔者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政策建议。首先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了本次“两税合一”后新企业所得税总体特征,如纳税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对公司治理即将产生的影响。其次,针对企业所得税与公司治理联系最为紧密的几个问题提出进一步改革的建议,包括:一是企业所得税的合理设置以促进形成治理成本小的资本结构;二是从促进企业控制权市场发展而对企业所得税相关条例进行设计;三是如何协调企业所得税与会计的关系,以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第七章是本研究的结论,再次简要地总结本研究的研究意义;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白丽红[8](2007)在《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文中提出基于小企业在我国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小企业自身特点,结合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做法,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促进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我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本文笔者就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等方面应当明确和关注的问题做了分析探讨。

陈剑辉[9](2006)在《中国大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的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主要探讨大陆内资企业与涉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问题及其相应的税务政策。 从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大陆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至今,企业所得税一直是在变革中度过的,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扩大投入以促进经济发展,不断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很大程度上的优惠,此种税收优惠政策确实在当时有力地吸引了外资的大量投入,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私营企业也随之不断涌现,不少私营企业相继崛起。然而,中国大陆的内资企业(包括原国有企业和改革后涌现的私营企业等)却因涉外企业享有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处于一种非常不利的市场竞争地位;同时,相当部分涉外企业(尤其是早期进入大陆的中小型企业)本身也因其缺乏足够的外部竞争压力,其技术研究开发动机和创新意识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涉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然。在过往的税收年度中,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政府企业所得税税收总额中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国内企业的税收收入不理想,甚至93年与98年均为负增长。因此,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已经成为税制改革的一个重点。 目前社会存在一种较普遍的预期:统一后税率约为25—30%。然而使人疑惑的是,目前外资企业的实际平均税赋负担约为11%,而国内企业的实际平均税赋约22%,如果按照社会预期的25%的统一

隋玉铭[10](2005)在《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文中指出

二、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外商投资企业中外会计报表的会计调整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2 选题意义
    1.3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1.4 本文的创新
第二章 准则概述及相关文献综述
    2.1 中国会计准则概述
    2.2 国际会计准则概述
    2.3 中外会计差异的文献综述
    2.4 中外会计趋同度的文献综述
    2.5 研究现状总结与评述
第三章 中外会计报表调整项的种类、原因及会计处理
    3.1 有关会计政策差异的调节
    3.2 有关会计估计差异的调节
    3.3 有关税项差异的调节
    3.4 有关列报差异的调节
第四章 ABCD公司中外会计报表调整项分析
    4.1 中外会计报表调整项统计
    4.2 会计政策差异的调整项
    4.3 会计估计差异的调整项
    4.4 税项差异的调整项
    4.5 列报差异的调整项
    4.6 会计调整项的归纳总结
第五章 全文总结、建议与未来研究展望
    5.1 全文总结
    5.2 启示与建议
    5.3 研究展望与论文局限性
参考文献
致谢

(2)《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讨论(论文提纲范文)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是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二、个体工商户是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外商投资企业是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四、中型企业能否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衔接问题

(3)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导论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
第一章 股权投资基金制度概览
    第一节 股权投资的概念
    第二节 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概念辨析
        一、股权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四、股权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第三节 股权投资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属性
        一、法律特征
        二、法律属性
        三、内外部法律关系
第二章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组织制度选择
    第一节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一、公司概述
        二、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
        三、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在各国的发展历程
        四、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第二节 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
        一、信托概述
        二、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结构
        三、我国信托法移植中的缺憾给信托制基金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三节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一、普通合伙的起源及其运作机制
        二、普通合伙对股权投资基金的不适用性
        三、有限合伙对普通合伙的改进及其运作机制
        四、两大法系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立法概况
        五、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节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主要参与方
    第一节 合格投资者
        一、“合格投资者”的概念
        二、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必要性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判断比较
        四、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立法检讨
        五、对我国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立法建议
    第二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性质与组织形式
        二、基金管理人存在的必要性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立法模式
        四、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界定的利弊观察
第四章 非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点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种类及相关概念辨析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公募股权投资基金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对冲基金
        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性质分析
    第四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第五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第七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问题探讨
        一、统一的《投资基金法》更符合现实需要
        二、不刻意强调私募基金投向
        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
        四、加强私募所得资金的监管
        五、严格限制私募基金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
第五章 公开募集股权投资基金
    第一节 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概览
        一、基金上市模式
        二、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三、混同上市模式
        四、PE公募成风催生了标普上市PE指数
    第二节 公募型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选择
        一、商业发展公司
        二、有限合伙企业
        三、公司制
        四、有限责任企业
    第三节 海外股权投资机构公募前后对比分析
        一、融资方式的变化
        二、经营风险的变化
        三、信息披露要求的变化
        四、监管方式的变化
        五、流动性的变化
    第四节 中国股权投资机构公开募集资本现状分析
        一、基金上市模式
        二、管理机构上市模式
        三、子公司模式
    第五节 中国股权投资机构上市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二、公司制普通合伙人不可直接作为上市主体
        三、国有基金管理机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四、信息披露缺乏统一标准
        五、会计计价方法将抑制股权投资类上市公司投资于早期企业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六章 税收因素对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第一节 税收因素对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一、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二、内资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节 税收因素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一、国家法律层面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二、各地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分析
        三、西部地区股权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第三节 税收因素对外资背景股权投资基金募集的影响
        一、征税模式
        二、具体规定
        三、内、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享受同等税收待遇
第七章 我国股权投资募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加快立法步伐,酌情制定统一的《投资基金法》
    第二节 对各类组织形式的基金尽可能给予同等法律待遇
        一、组织结构的成本差异较大
        二、获取资本的便捷程度相差甚远
    第三节 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注重对管理人规范和引导
        一、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建立合格投资者的动态标准
        二、从必要条件和限制条件两方面建立基金管理人监督管控体制
    第四节 允许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公开渠道募集资金
    第五节 梳理税政政策,加大对中早期创投基金税收优惠力度
结论
参考文献
    一、中文着作类
    二、中文论文类
    三、英文文献
附录:Private Equiry的概念和译法
    一、PE的概念
    二、PE的译法
    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PE的译法
致谢

(4)新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框架
第二章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适用法律规范概述
    2.1 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背景概念和对中国经济影响
        2.1.1 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背景
        2.1.2 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
        2.1.3 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经济影响
    2.2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会计法律规范演进
    2.3 新准则概述
        2.3.1 新准则结构体系
        2.3.2 新准则适用范畴
        2.3.3 新准则创新点
第三章 新准则的国际趋同
    3.1 国际会计准则简述
    3.2 新准则国际趋同必要性
    3.3 新准则国际趋同具体表现
        3.3.1 结构的国际趋同
        3.3.2 概念框架的国际趋同
        3.3.3 具体准则的国际趋同
    3.4 新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影响概述
        3.4.1 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
        3.4.2 公允价值计量
        3.4.3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核算
        3.4.4 取消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界定标准
第四章 新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影响论述
    4.1 公允价值计量
        4.1.1 有利于资本保全
        4.1.2 真实反映交易实质
        4.1.3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4.2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核算
        4.2.1 所得税费用核算更为简单和准确
        4.2.2 提供更为全面、有用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4.2.3 提高所得税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
    4.3 固定资产核算
        4.3.1 减值计算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4.3.2 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具体界定标准
    4.4 会计核算工作量的简化
        4.4.1 固定资产核算工作量的简化
        4.4.2 编制调整分录工作量的简化
第五章 新准则贯彻执行的保障
    5.1 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5.2 大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水平
    5.3 改革现行的审计委托模式
    5.4 大力加强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会计审计工作中的运用
    5.5 建立并完善评估行业法律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5)会计法规改革三十年:产权保护的明晰与泛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会计法规体系的重建与探索:产权保护的总体模糊性
    (一) 会计法规建设概览
    (二) 会计法规体系改革的产权保护特征
二、会计法规体系转轨与发展:产权保护的初步明晰与泛化
    (一) 会计法规建设概览
    (二) 会计法规体系改革的产权保护特征
三、会计法规体系整合与完善:产权保护的主动性明晰与实质性泛化
    (一) 会计法规建设概览
    (二) 会计法规体系改革的产权保护特征
四、会计法规体系的系统化与国际化:产权保护的深度泛化
    (一) 会计法规建设概览这一阶段的会计法规建设主要是会计核算法规体系的国际趋同与会计监督法规体系的完善。
    (二) 会计法规体系改革的产权保护特征

(6)中国企业避税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方向的确定
    1.2 避税概念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4 篇章结构与研究方法
    1.5 创新与不足
第2章 避税可规制性
    2.1 避税的法律属性
    2.2 避税的可规制性讨论
第3章 中国企业避税现状
    3.1 避税现状评估之最优方法选择
    3.2 中国企业避税现状之估计
第4章 中国企业避税成因
    4.1 中国企业避税内因
    4.2 中国企业避税外因
第5章 企业避税治理的国际比较
    5.1 有效的非正式约束
    5.2 有效的正式约束
    5.3 有效的实施机制
第6章 中国企业避税的治理建议
    6.1 开展社会税收意识形态建设改进非正式约束
    6.2 健全税收法制和收费制度完善正式约束
    6.3 改进税法实施机制
参考文献
后记

(7)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言
    1.1 选题背景
        1.1.1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价值取向
        1.1.2 公司治理的经济意义
        1.1.3 企业所得税与公司治理密切相关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基本概念界定
        1.3.1 企业所得税及相关概念
        1.3.2 企业中具有代理问题的财务行为
    1.4 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1.4.1 结构安排
        1.4.2 文章研究方法
    1.5 创新与不足
第2章 文献综述
    2.1 关于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传统研究
        2.1.1 国外研究
        2.1.2 国内研究综述
    2.2 公司治理的研究文献回顾
        2.2.1 公司治理的基础理论
        2.2.2 公司治理模式
        2.2.3 公司治理机制
    2.3 从公司治理视角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国外研究
        2.3.1 企业所得税的“双重征税”性质与代理问题
        2.3.2 企业所得税与控制内部人
        2.3.3 企业所得税与其他治理机制
    2.4 经济全球化对公司治理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2.4.1 经济全球化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2.4.2 经济全球化下公司治理结构的趋同
        2.4.3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
    2.5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2.5.1 文献简要评述
        2.5.2 本研究的研究思路
第3章 企业所得税与公司治理
    3.1 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治理的外部法律制度
        3.1.1 政府以企业所得税参与治理的原因
        3.1.2 政府以企业所得税参与公司治理的途径
        3.1.3 企业所得税的治理优势
    3.2 企业所得税、资本结构及公司治理
        3.2.1 税收对资本结构影响的理论分析
        3.2.2 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
        3.2.3 公司间股利税与大股东控制
    3.3 企业所得税对接管市场的影响
        3.3.1 税收对并购的影响
        3.3.2 并购与“接管市场”
    3.4 企业所得税与信息披露
        3.4.1 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作用
        3.4.2 “税会”关系模式及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3.4.3 税会分离为财务欺诈创造了条件
第4章 我国企业所得税现状及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4.1 我国现有企业所得税改革历史沿革及现状
        4.1.1 新中国成立前的所得税制度
        4.1.2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4.1.3 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4.1.4 我国上市公司享有的优惠政策和实际适用税率状况
    4.2 我国企业所得税现状对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4.2.1 我国现行税制中对股利所得征税的规定
        4.2.2 税收对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
        4.2.3 资本结构及股利政策所体现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
    4.3 我国企业并购税制滞后于控制权市场的发展
        4.3.1 我国企业并购的发展
        4.3.2 我国企业并购税制有待完善
    4.4 我国“税会分离”模式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
        4.4.1 我国“税会分离”的关系使得“税会差异”不断加大
        4.4.2 税会差异为避税与操纵会计信息创造了空间
第5章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两税合一”
    5.1 “两税合一”的国际背景
        5.1.1 当前世界各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特点与趋势
        5.1.2 WTO 后过渡期与我国“两税合一”的紧迫性
    5.2 “两税合一”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5.2.1 我国“两税合一”的指导思想
        5.2.2 “两税合一”的主要内容
    5.3 “两税合一”的影响
        5.3.1 统一税制对外企的影响
        5.3.2 “两税合一”对内资企业的影响
        5.3.3 税收对宏观层面的影响
第6章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看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政策启示
    6.1 “两税合一”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6.1.1 合理界定纳税人问题
        6.1.2 合理确定税率问题
        6.1.3 清理税收优惠问题
        6.1.4 规范税收征管,加强反避税问题
    6.2 从公司治理视角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的改革
        6.2.1 从改善资本结构的角度完善企业所得税的改革
        6.2.2 从促进企业并购完善企业所得税的改革
    6.3 从公司治理视角协调企业所得税与会计的关系
        6.3.1 加强税会协调,治理信息失真问题
        6.3.2 加强税务信息的披露
第7章 总结
    7.1 研究结论
        7.1.1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研究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
        7.1.2 分析结论
    7.2 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后记

(9)中国大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1.1.1 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现状
    1.1.2 我国税制结构的背景
    1.1.3 本文的研究目的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 论文架构 2 相关文献综述 3. 其他国家、地区企业所得税制的考察与借鉴
3.1 一些国家企业所得税制的改革动态
    3.1.1 关于税前扣除项目
    3.1.2 关于税率
    3.1.3 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
3.2 周边发展中国家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水平
3.3 香港企业所得税可扣除的开支项目
    3.3.1 可扣除的开支
    3.3.2 不可扣除的开支
3.4 台湾企业所得税 4. 中国大陆所得税差别税制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差异内容
4.1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差别税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4.2 所得税制的特点
4.3 内资企业与涉外企业所得税制的差异内容
4.4 涉外企业所得税制优惠政策的经济效应分析
    4.4.1 对涉外企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分析
    4.4.2 对区域发展的经济效应分析
    4.4.3 对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的分析
    4.4.4 其他社会经济效应分析 5. 实施所得税差别税制所产生的主要问题
5.1 阻碍了内资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和发展
    5.1.1 使内资企业市场竞争力停滞不前
    5.1.2 强化了“增产不增收”和“合资陷阱”的后果
5.2 给地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压力
5.3 不符合税收受益或量能负担原则
5.4 诱发各种假中外合资等避税行为,挤压所得税源
5.5 加剧了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扩大区域贫富差距 6. 统一企业所得税制的社会经济效应分析与改革设想
6.1 统一税制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6.2 建立统一税制的税务基础与税改原则
6.3 企业所得税制并轨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
    6.3.1 企业所得税制并轨改革方向
    6.3.2 企业所得税制并轨改革的主要内容
6.4 合理确定税前扣除项目和标准
    6.4.1 工资、“三费”、公益性捐赠实行全额扣除
    6.4.2 对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实行限额扣除
    6.4.3 对债务重组、研究开发费、各种准备采用现行规定
    6.4.4 缩短折旧和摊销年限
6.5 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设想
    6.5.1 变区域性税收优惠导向为产业性税收优惠导向
    6.5.2 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
    6.5.3 变只认身份的“普惠制”为只认行为的“特惠制”
    6.5.4 在优惠结构上实现三个“统一”
6.6 其他相关对策与建议
    6.6.1 科学规范最低自有资本率,防止资本弱化
    6.6.2 限制关联方内部的转移定价,防止避税性关联交易
    6.6.3 周密制订税制改革过渡期的转换方案 7. 论文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致谢

(10)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问题及原因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面有限。
    2.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政策不到位。
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完善《企业会计制度》。
    2. 修订和调整《企业会计制度》。
    3. 加强协调《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矛盾。
    4. 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环境支持。
    5.提高外商投资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外商投资企业中外会计报表的会计调整项研究[D]. 陈旻.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1)
  • [2]《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讨论[J]. 陈刚. 财会月刊, 2013(21)
  • [3]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法律制度研究[D]. 黄韬. 南京大学, 2013(07)
  • [4]新准则国际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影响研究[D]. 孟庆丽. 天津大学, 2009(S2)
  • [5]会计法规改革三十年:产权保护的明晰与泛化[J]. 龚翔,冉明东,许家林. 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8(12)
  • [6]中国企业避税治理问题研究[D]. 谭伟. 厦门大学, 2008(08)
  • [7]中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研究 ——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分析[D]. 刘湘玫. 厦门大学, 2007(07)
  • [8]对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J]. 白丽红. 科技资讯, 2007(03)
  • [9]中国大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问题的研究[D]. 陈剑辉. 暨南大学, 2006(06)
  • [10]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问题及对策[J]. 隋玉铭. 经营与管理, 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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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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